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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智敏,广州经济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房屋拆迁人有哪些义务
对被拆迁人、承租人给予补偿安置;
协议签订后,在房屋被拆迁人、承租人搬出被拆除房屋后,才可以实施拆房活动;
通知私房所有人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;
对无法通知到的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的,应依法定程序办理。
拆迁人权利
与被拆迁人、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,给予拆迁补偿安置;
在与被拆迁人、承租人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,拆迁人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、县房地局申请裁决;
协议签订后,被拆迁人、承租人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完毕,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在仲裁或判决规定的期限期内仍未搬迁的,可以申请实施强迁。
在拆迁实施过程中,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:
①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,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,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;
②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、对话、签订拆迁补倦安,协议的权利;
③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;
④对房屋丈量、评估有异议时,有重新申请丈量、复核的权利;
⑤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,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,有申请裁决的权利;
⑥对裁决不服时,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;
⑦认为强制拆迁,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.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;
⑧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,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,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。
拆迁实施过程中.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:
①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;
②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、批建手续、租赁合同、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;
③有配合公证机关、评伪机构、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、丈量、评估的义务;
④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。
如果你有其他疑问,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。
一、拆迁赔偿款无法收回怎么处理
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,拆迁部门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款的,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经济补偿。
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
第二十五条;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,就补偿方式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、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、搬迁费、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、停产停业损失、搬迁期限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,订立补偿协议。
补偿协议订立后,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。
二、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
1、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,具有法人资格,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、主体没有承担法律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。比如拆迁指挥部、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,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,拆迁一结束就撤了,找都找不着,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。
2、;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,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,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,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。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:
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,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,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,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。
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。
安置房、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、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,土地性质是住宅、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,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,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。
如果签订补充协议,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,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,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,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。
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,拆迁部门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款的,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经济补偿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,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。